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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4/365

IMG_5071.JPG

竟然收到廣告邀請真有點意外
我想也是365的原因
但意外歸意外, 想了一下還是拒絕了
原因無他, 不想自打嘴巴
我不希望做著自己會嗤之以鼻的事情

不是說接廣告文有什麼不對
每個人的想法、價值觀不一樣
這些禮品說真的也很實用, 但有些心結解不開
例如說我常看見一些人
一直在賣廣告一直在賣廣告
久而久之, 她/他的所有分享都似乎帶著一種打廣告的感覺
讓人懷疑這個人還是我所認識的她/他嗎?
在一張照片裡可以隱含很多信息
就我所接觸的廣告裡, 有些行銷要求不要刻意賣廣告
只要把產品自然地融入照片裡, 末尾寫上折扣碼和網址即可
甚至是tag 官網就好
總之就要自然不刻意
又或者看到在社團裡為自家商品打廣告
明擺著是廣告卻大模斯樣地「分享」
再加上「生活態度」、「個性品位」、「可愛隨性」等包裝
看得人頭皮發麻

對於這種雙重標準的, 或者模稜兩可的狀態
都讓人嗤之以鼻
在打這篇文章的時候我想自己或許曾經也是這樣
每一個自己不喜歡的做法或者性情自己大概也曾做過
所以更斥之以痛, 斥的不是別人, 而是自己
而剛說的懷疑對方是否我本來所認識的她/他
我無權指責, 只有默默保持距離
可是這種情況愈來愈泛濫, 當然像instagram 這種是否跟蹤本身在於自己
但如果真要取消追蹤, 對我來說, 除了無禮也是遺憾
而漸漸地我選擇少看, 一視同仁

在網絡世界裡我們都在包裝商品
而最大的商品可能是自己
我們選擇呈現某一部份的自己
建立形象, 成為別人眼中的「我」
而事實上這和真實的我距離有多遠呢?
這也是為什麼人很愛躲在網絡背後
安全感呀安全感

話說回到廣告文這個詞, 在台灣常看見叫業配文
我直接想到葉佩雯, 不曉得有多少人認識, 她的樣子我大概還記得
而她的歌卻只記得一首, 就是首頁和謝霆鋒唱的《蟲蟲特工隊》主題曲
她好像一直半紅不黑, 不上不下, 後來嫁給Eric Kwok
我不算是追星的人, 一直以來只有聽孫燕姿和林一峰, 前者大概是超過十年以上的偶像
所謂偶像也並非今天定義的那種, 我只有聽聽歌, 演唱會好像只去過一次
男朋友的妹妹是標準迷妹, 迷的是韓國明星
幾乎是每有演唱會必出席, 所以她常騙她老爸說,
週末要去大陸(通常說是上海)出差, 但其實是飛去韓國看演唱會
除了看演唱會就是排隊買週邊
每月大概飛一次, 也是她最捨得花錢的地方
她的週邊產品多到要租迷你倉來放, 真誇張
如果說那個年代的半紅不黑明星到現在我最欣賞誰
毫無疑問, 蔣雅文
放棄明星事業隻身台灣讀設計, 開店, 手作, 攝影, 寫書
做她愛的自己, 放下大濃妝變得清新自然
最近在台北還開了甜點分店, 本店在花蓮
不過真要說起來, 我比較喜歡三四年前的蔣雅文, 更加洒脫更放浪形骸

是否發現我寫部落格常跑題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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